一個企業(yè),對不良現(xiàn)象進行一些程度不同的處理,實在是企業(yè)自身管理的需要。而這一管理理念的思想基礎,用“破窗效應”加以解釋,則最能說明問題。
美國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,根據(jù)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菲利普·辛巴杜(Philip Zimbardo)1969年的一項實驗,提出了一個“破窗定律”(Break Pane Law) 。該理論認為,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戶玻璃,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,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。久而久之,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。結果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,犯罪就會滋生、繁榮。
破窗效應”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——
一間房子如果窗戶破了,沒有人去修補,隔不久,其他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;
一面墻上如果出現(xiàn)一些涂鴉沒有清洗掉,很快墻上就布滿了亂七八糟、不堪入目的東西;
一個很干凈的地方,人們會很不好意思扔垃圾,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(xiàn),人們就會毫不猶豫地隨地亂扔垃圾,絲毫不覺得羞愧。
同樣,對于違反公司規(guī)章制度的行為,如果公司沒有進行必要的處理,沒有引起員工的重視,就會導致類似行為再次甚至多次重復發(fā)生;對于業(yè)務中不講成本效益的行為,如果公司不以為然,偏差的行為得不到糾正,就會日趨嚴重;對于持續(xù)的、嚴重的虧損現(xiàn)象,如果不去遏制,企業(yè)就會沒有未來。這便是“破窗效應”理論的核心內容。簡單地說,這一理論的精髓就是:必須及時矯正和補救過錯。
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明白:漠視任何一種不良現(xiàn)象的存在,都會導致這種不良信息,這種信息會的無限擴展。如果對這種信息不聞不問、熟視無睹、反應遲鈍或處置不力,就會縱容更多的人去打爛更多的玻璃,長此以往,必然是讓“千里之堤,潰于蟻穴”古訓演變成可怕的現(xiàn)實。
正是基于這一理念,公司非常注重制度的有效執(zhí)行,非常警覺那些看起來是個別的、輕微的,但觸犯了公司核心價值的“小的過錯”,有時甚至會“小題大做”。因為,公司認為:假如我們放松對出現(xiàn)的問題依法管理,就會有后來人仿效,最終會造成企業(yè)積重難返。
因此,當公司有時舉起處罰的大旗時,大家千萬不要誤解或怨恨。
而公司實施的誡勉談話、崗位調整等一系列舉措和制度,正是這理念的產(chǎn)物。原因很簡單,不及時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戶,很可能會帶來多米諾骨牌式的錯誤和損失。
(柳夕良總裁在公司民主生活擴大會議上的講話摘要)